一、 本合約依甲方提供LOGO、形象照片及相關素材,乙方設計及開發形象網站。
二、 上述乙方開發之網頁區塊經商議後摘要列表詳後如附件一。
三、 甲方同意,於簽約後十五個工作天內提供LOGO、形象照片及相關素材,網站設計及開發由乙方所製作之規格為主。
四、 本合約內容包括形象網站需求確認、形象網站設計及系統開發。
一、 甲方需於簽約後十五個工作天內提供LOGO、形象照片及相關素材予乙方開發本合約第壹條之合約標的,乙方得向甲方要求必要之資料。乙方應於收到甲方完整相關資料後三十個工作天完成合約標的並交付予甲方。
二、 若乙方未能依照期限繳交已完成之專案,需提前向甲方說明且經甲方同意後,延長繳交本合約之期限。
一、 本合約總價:新台幣(將依合作專案而有不同價格) 圓整(含稅,以下同)。
二、 付款方式:
1、 本合約依附件一網頁區塊項目之價款計價請款。說明如下:
i. 本合約簽訂後,甲方需支付乙方本合約總價款之百分之五十作為定金,即 圓整。
ii. 乙方交付所有本合約網頁區塊並架設營運環境伺服器完成,並交付甲方總驗收完成後,甲方需支付乙方本合約總價款之百分之五十,即 圓整。
iii. 前項總驗收依本合約第肆條辦理。
iv. 因追加、變更或減帳造成價金變更,一併於最後一期款項給付(或扣減)。
2、 約定付款方式為採用匯款,匯款手續費由甲方負擔,乙方收到款項後開立收據予甲方。
一、 驗收人員:甲、乙雙方互為指定之代表一人為主。
二、 驗收地點、方式:
總驗:以乙方營運環境伺服器為驗收場域。
乙方將上述完成內容架設至營運環境伺服器完成後,甲方
應善盡責任於營運環境伺服器上線後十五天內完成測試。若期間
內無發現乙方程式瑕疵則視同軟體總驗收完成。
三、 甲方同意總驗收之範圍皆不得超出本合約及本合約附件載明之項目及功能。
四、 若因網路訊號不佳造成軟體無法正常運作,則不在乙方須改善之範圍。
五、 上述交付功能驗收時統一採用Chrome瀏覽器進行驗收。
一、 本合約標的之產出物(形象網站),其使用授權歸甲方所有,軟體技術、程式碼等相關智財權屬乙方所有。
二、 乙方保證所提供之合約標的絕無侵犯他人之版權或專利權,若有由乙方自行負責釐清,與甲方無關,但若是由甲方所提供之素材則不在此限。
三、 如甲方違反上述第一項之約定,致乙方受有損害,甲方須賠償乙方所認定致之損害,並且相關法律責任由甲方負責。
四、 如乙方違反上述第二項之約定,致甲方受有損害,乙方須賠償甲方所受之損害,並且承擔相關法律責任由乙方負責。
五、 甲方之專案窗口必須具備網站操作基本常識,確保雙方溝通討論品質能夠順暢無誤。
六、 甲方提供予乙方資料若有不清楚或提供無法正常運作或資料格式有錯誤,經乙方通知甲方調整補正之,其補充資料或程式調整之時間不列入乙方工作天數。
七、 若乙方開發過程中在實務上有開發困難並需由甲方調整功能需求,經雙方討論後,由甲方負責提供調整後之功能需求,修改功能需求之時間不列入乙方工作天數。
一、 乙方同意不得將本合約及本合約所有附件、以及其它甲方之資料以任何方式洩漏或公開於他人或移作他用,如有違反,致甲方遭受損害,甲方並得向乙方請求相關損害賠償。
二、 乙方員工如違反上述行為,亦視為乙方之違約。甲方並得向乙方請求相關損害賠償。
三、 甲方同意不得將乙方於本案之相關軟體技術以及其它乙方之資料以任何方式洩漏或公開於他人或移作他用,如有違反,致乙方遭受損害,乙方並得向甲方請求相關損害賠償。
四、 本條所定保密條款於乙方完成本合約後仍為有效。
一、 若因乙方程式造成之問題,乙方應於收到甲方通知二週內改善。若乙方未能依照期限繳交已完成之專案,需提前向甲方說明且經甲方同意延長繳交。並再提交甲方驗收。
二、 若因為網路連線品質、硬體系統不穩定等狀況影響軟體操作,則不在乙方須處理之問題範圍內。
一、 乙方未如期完成交付或未依本合約各項約定履行、履行不完全、無法完成驗收工作、交付項目,視同該項目未依約履行,經甲方通知乙方知悉後十五日內調整補正之,若乙方仍不履行時,甲方得逕行終止或解除本合約。乙方應無條件歸還甲方就契約無效之部分已提供之相關資料等,不留存任何備份。
二、 甲方應提供予乙方資料有疏漏或提供之需求規格需要進行調整,經乙方通知甲方知悉後十五日內調整補正之,其補正期間不列入乙方工作天數,若甲方逾期未補正,且經乙方通知後仍不履行時,本件委託視同甲方違約,乙方得逕行終止或解除本合約,已付定金由乙方沒收。
一、 乙方保有接受是否追加本合約軟體之額外功能項目之權利,惟如非因甲乙雙方之因素,致本合約履行存有障礙,甲乙雙方應協議如何排除之。
二、 本合約自簽定日起生效。本合約之附件視為本合約之一部分,與本合約具有同等效力。
三、 本合約所稱:「通知」包含E-MAIL及Line等類似之通俗使用之通訊系統。
四、 若因本合約未能履行或履行不完全所生之爭議,雙方同意先本誠信原則協商之。若甲、乙雙方因直接或間接有關本合約之事項發生訴訟事件時,雙方同意以各所轄法院為第一審管轄法院。
五、 本合約以我國民法立法精神為依據訂定正本壹式二份,由甲、乙雙方各執壹份為憑。
一、 本合約依甲方提供LOGO、形象照片及相關素材,乙方設計及開發形象網站。
二、 上述乙方開發之網頁區塊經商議後摘要列表詳後如附件一。
三、 甲方同意,於簽約後十五個工作天內提供LOGO、形象照片及相關素材,網站設計及開發由乙方所製作之規格為主。
四、 本合約內容包括形象網站需求確認、形象網站設計及系統開發。
一、 甲方需於簽約後十五個工作天內提供LOGO、形象照片及相關素材予乙方開發本合約第壹條之合約標的,乙方得向甲方要求必要之資料。乙方應於收到甲方完整相關資料後三十個工作天完成合約標的並交付予甲方。
二、 若乙方未能依照期限繳交已完成之專案,需提前向甲方說明且經甲方同意後,延長繳交本合約之期限。
一、 本合約總價:新台幣(將依合作專案而有不同價格) 圓整(含稅,以下同)。
二、 付款方式:
1、 本合約依附件一網頁區塊項目之價款計價請款。說明如下:
i. 本合約簽訂後,甲方需支付乙方本合約總價款之百分之五十作為定金,即 圓整。
ii. 乙方交付所有本合約網頁區塊並架設營運環境伺服器完成,並交付甲方總驗收完成後,甲方需支付乙方本合約總價款之百分之五十,即 圓整。
iii. 前項總驗收依本合約第肆條辦理。
iv. 因追加、變更或減帳造成價金變更,一併於最後一期款項給付(或扣減)。
2、 約定付款方式為採用匯款,匯款手續費由甲方負擔,乙方收到款項後開立收據予甲方。
一、 驗收人員:甲、乙雙方互為指定之代表一人為主。
二、 驗收地點、方式:
總驗:以乙方營運環境伺服器為驗收場域。
乙方將上述完成內容架設至營運環境伺服器完成後,甲方
應善盡責任於營運環境伺服器上線後十五天內完成測試。若期間
內無發現乙方程式瑕疵則視同軟體總驗收完成。
三、 甲方同意總驗收之範圍皆不得超出本合約及本合約附件載明之項目及功能。
四、 若因網路訊號不佳造成軟體無法正常運作,則不在乙方須改善之範圍。
五、 上述交付功能驗收時統一採用Chrome瀏覽器進行驗收。